上海购房者维权新规 仍有开发商变相拒绝公积金贷款

发布时间: 2018-04-04 10:48:04 发布作者: 众易居上海装修网 浏览人数:396

上海购房者维权新规?对于开发商拒绝购房者使用公积金贷款购房这一情况,相关部门已经出台了相关规定,但是还有部分的开发商变相拒绝公积金贷款,具体情况下面我们就来看看上海装修网带来的资讯,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。

多地出台新规,明目张胆拒贷大幅减少

近期,深圳、武汉、兰州等城市出台规定,规范贷款业务流程、压缩贷款审批时限、加大拒绝公积金贷款惩处力度等,保障购房者使用公积金贷款。

上海装修网小编了解,公积金贷款的前提条件是楼盘到公积金管理中心备案,若不备案,就无法进行贷款业务。多地对开发商到公积金管理中心备案做了明确规范:南京明确开发商在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后,应在10个工作日内与住房公积金中心签订住房公积金贷款按揭协议;福州明确,将原本楼盘封顶才能办理公积金备案,提前到取得预售许可证15天内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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有的地方限定贷款审批时限。武汉、兰州和合肥等地提出,自公积金贷款申请受理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;广州明确自受理贷款申请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。

不少地方加大了查处和惩罚的力度。青岛市对于拒不整改的开发商,暂停其项目网上签约和预售监管资金拨付,并记入房地产开发企业信用档案;广州规定,对拒绝职工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,除被责令限期整改外,将被处以一万元罚款;福州明确了拒绝公积金贷款拒不改正的,计入信用档案,并对预售监管资金进行监管,完成整改前暂停网签。

上海装修网小编了解到,在各地出台新政策严控之下,绝大部分楼盘表示接受公积金贷款,只有个别楼盘明确拒绝。在福州即将开盘的阳光城檀府楼盘,一置业顾问明确表示不接受公积金贷款。“现在是项目预约阶段,需要在指定的银行定存十万元,后期开盘只针对有预约的客户。”

有开发商设置认筹比例、交款期限条件变相拒绝公积金贷款

据悉,虽然明目张胆拒绝公积金贷款的现象少了,但一些开发商通过设定一些难以达到的购房条件,变相拒绝公积金贷款。据上海装修网小编所知,近日一些楼盘对购房者提出缴纳认筹金的条件,个别楼盘认筹金需达到总房价的八成,这就将不少打算公积金贷款的购房者拒之门外。

有的楼盘设置交款期限,变相拒绝公积金贷款。在上海闵行区一个热门楼盘,置业顾问表示,并不拒绝公积金贷款,但合同内注明选房后45天内交齐全款。由于购房者怕违约,为稳妥起见,往往被迫选择交全款。

在严查之下,开发商之所以仍然设置条件拒绝公积金按揭贷款,主要原因有二:

首先,资金回笼慢。随着热点城市购房成本的上升,公积金贷款额度通常低于贷款的总额,不少购房者必须采取公积金加商业贷款的组合贷形式。实际上,组合贷款操作程序较为繁琐,即使公积金审批放款加快了,商业贷款由于额度限制等因素,最终也会导致放款慢。

“这样放款周期长了,也拉长了房企回款周期,导致资金周转率下降,房企难免产生抵触情绪。”一位楼盘营销负责人透露,对于开发商来说,回款率是其考核的刚性指标。

开发商拒绝公积金贷款另一个原因是,房企开发过程中往往需要和银行合作,不少银行同意放贷的条件之一就是获取大量优质房贷客户,所以开发商希望客户更多选择商业贷款。

细化监管政策,加大处罚力度

据了解,目前5年以上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为3.25%,远低于商业银行个人住房贷款利率4.9%。以贷款100万元为例,同为期限20年,公积金贷款可比商业银行个人住房贷款少还20多万元,能有效减轻职工的购房负担,与购房者切身利益密切相关。

业内人士认为,解决房企拒绝公积金贷款的问题,要“堵”也要“疏”。一方面,要加大开发商拒绝公积金贷款的处罚力度,另一方面要进一步降低公积金贷款本身的操作门槛,简化公积金贷款流程,缩短公积金放款时间。

上海某研究院研究中心总监建议,相关部门应针对性细化政策,比如要监管认筹金与总房款额度比例、细化合同管理,重点查处设置不合理的交款期限、变相拒绝公积金贷款的霸王条款。

多位公积金中心管理人员表示,对限制、阻挠、拒绝职工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房的行为取证难、处罚力度小,“即使广州规定的1万元罚款对于开发商来讲也起不到震慑作用,应加大处罚力度”。

对于多地发文提出的开发商拒绝公积金贷款将记入企业信用档案,多位业内人士建议,要定期把明确拒绝公积金贷款的不诚信开发商企业进行公示。只有管理部门多方联动,把诚信制度跟开发商拿地、销售挂起钩来,开发企业才不敢拒绝公积金贷款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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